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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后服务标准

(一)安装服务
凡购买本公司系列产品的用户,均可享受四免服务:
1、免费送货:2、免费检测水质:3、免费设计:4、免费安装;
(二)维修服务
无论是否符合以下“三包”规定的维修,自用户报修之时起,服务营销单位必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完成:
1、大修48小时、中修24小时、小修12小时;
2、维修费已包含在安装费中及耗材更换利润中;
3、非人为损坏的零配件, 在一年内者,应由服务营销单位先免费更换,然后由各服务营销单位将安装维修卡填报传至公司客服中心核查;为节省运费,所换零配件可随货寄送,或每月集中寄送一次;
(三)安装维修费结算表
1、服务营销单位安装后,每月将安装服务考核卡汇总传至厦门洢康源公司,经公司考核后结算,挂服务营销单位设在公司的户头;
2、安装维护费结算标准中已含上门安装服务费、交通费等费用,不得再另行收费;
(四)“三包”规定
为树立和维护洢康源品牌形象和公司的企业形象,本着对用户负责的精神,对我公司及所属营销服务单位售出的系列产品,实行质量“三包”,并做如下规定:
1、产品自购买后七日内,发现制造质量问题,用户可选择维修、换货、退货;
2、“三包”有效规定:
售后产品(不包含消耗材料----各级滤芯)免费保修壹年;
(五)非保修期间修理收费规定
为保证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于超出“三包”及保修期范围的产品维修实行合理的收费,并须确保修理质量;特规定如下:
1、非保修期修理的界定
1)对不符合以上“三包”规定期限的维修,均视为“非保修期修理”;
2)服务营销,进行非保修期修理,可向用户收取维修费及零配件费;
2、更换零配件规定
为维护消费者利益,并兼顾公司的利益,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相符的零配件和旧配件,并保证维修后能够正常使用,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;
3、收费办法
1)对厦门洢康源公司系列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,服务营销单位应迅速做出反应,应在当日,特殊情况最迟在24小时内必须按规定与客户确认上门服务时间,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及答复用户咨询,对用户的正当要求,及时圆满地予以解决;
2)用户向服务营销单位报修后,服务营销单位的维修人员须按时上门服务,并进行核查,以确定产品是否在保修期内;
3)对于非保修期或非保修责任的产品修理,须事先向用户宣导收费规定及标准,待用户许可后方可进行修理;
4)修理完成后,必须同用户一起进行试机,待运行正常后方可进行收费,并开据相应票据;
4、收费项目及标准:收费项目包括:配件费、维修费;

 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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